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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0年度市级优秀家教总协调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1 16:44 发布单位: 寿光市家庭教育 浏览量: 675 【公开】

关于推选2020年度市优秀家教总协调员的

通  知

 

各教育学区,各市属学校:

根据《潍坊市关于推选2020年度市级优秀家教总协调员的通知》的要求,为充分调动家教总协调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内驱力,现推选2020年度潍坊市级优秀家教总协调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条件和数量

凡符合《关于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总协调员制度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0号)文件要求,连续从事家教总协调员工作三年以上,创造性开展家校共育活动有标志性成果,模范落实“一年四次八课时”家长课程,学校(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有队伍、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评价,家校共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家教总协调员均可申报。

请各教育学区、各市属学校参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切实把推荐过程变成表扬先进、激励典型,营造更加浓厚干事创业的过程。

二、推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推选按照“学校推荐、学区初审、市级评审认定”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是:(一)学区、学校推荐。学区、学校根据分配的推荐指标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二)学区初审。各学区组织对各学区、学校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市属学校校内公示后可直接报市教体局家庭教育科。(三)市级认定。推荐结果(附件1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盖章后,务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寿光市教体局邮箱jyjjtjyk@wf.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蒋小冰,15169659523。

三、其他

各教育学区、各市属学校要以本次推选为契机,高度重视学校家教总协调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家教总协调员相关制度、培训要求和工作保障,为家教总协调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建立学校家教总协调员和家庭教育教师(工作者)的动态奖惩管理机制,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认真履责、成绩突出、师生公认、家长满意”的优秀学校家教总协调员任职资历可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但空挂头衔、职责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不得享受相关待遇。

 

附件:1.2020年度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总协调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总协调员”申请表

3.2020年度市级“优秀家庭教育总协调员”汇总表

 

 

寿光市教体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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