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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3-16 11:01 发布单位: 寿光市家庭教育 浏览量: 1284 【公开】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元素,是发展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重要路径。但目前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现状来看,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师资力量薄弱、工作开展滞后、相关资源缺乏、机制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家庭教育名师队伍是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家庭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全面提升我市的家庭教育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方案。


一、工作室宗旨

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是在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下,由家庭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及教师学员共同组成的研究团队,旨在发挥名师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依托工作室组建专业家庭教育发展共同体,加强区域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协助完成区域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任务,积极向家长传播先进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提升家长家庭教育素养,促进家校共育水平发展,合力推进全市的家庭教育工作。

二、工作室职责

1.组织教师队伍培训指导。研究规划本区域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3级”家庭教师队伍,承担家庭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制定学员专业发展计划,组织学员开展专业培训;协助建立并推进家庭教育教师发展机制和培养指导制度,促进本区域家庭教育教师专业成长。

2.开展家庭教育教学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整合优质资源,进行家庭教育教学研究;围绕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特点、认知需求及家长和家庭的发展任务,从学生发展、教养策略、家庭建设、合作共育开展“4域”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本地化课程建设和资源开发。

3.进行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家庭教育课题,并充分结合区域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及需求,进行家庭教育专项研究;着眼于家庭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通过项目、专题等形式开展调研、访谈、研讨等活动,为区域家庭教育发展提供解决方案。

4.推动各方教育有机融合。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帮助和支持家长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共同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5.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积极参与家庭教育知识的推广和普及,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搭建好“2线”互动平台,在寿光教育云建立“线上”的家庭教育云工作室,并对接微信公众号,同时在寿光电视台开辟“家庭教育”宣讲专栏,组织家庭教育名师开展讲座、访谈;建立线下家庭教育专家讲座课程,实行“菜单式”预约,实现线上线下双线互动。努力拓展家庭教育空间,不断创造家庭教育机会,增强家庭教育本领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室管理

1.科学布局设置。全市预设部分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遵循就近原则,辐射全市各个学区、市属学校。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人,主持工作室工作;家庭教育骨干教师成员6-8人,协助名师完成日常工作;家庭教育教师学员若干名,作为家庭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对象。

2.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工作室主持人申报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遴选、审核工作。具备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学区统一组织材料审核、遴选后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择优组织申报教师参加展示活动。业绩材料和展示成绩各占50%。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结合各学段需求、区域分布情况,确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发文公布,并授牌且在官方网站公示。

3.动态管理评价。名师工作室要选择合适地点设置专用办公室,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的姓名命名,挂牌管理,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年依据《评价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实施退出机制,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名师工作室资格;周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

四、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进取心和献身家庭教育事业的热情,近三年师德考核优秀。

2.开设过市级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各类家庭教育活动,能在推进家庭教育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

3.出版或参与编写家庭教育领域的著作或教材;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家庭教育专业学术论文。

4.在家庭教育方面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年轻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5.每学区或市直学校限报1人,市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委进行材料审查、现场展讲、专家提问,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寿光市首届家庭教育挂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成员、教师学员的申报条件另见附件。

五、工作室考核

1.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2.考核形式。市教育和体育局家庭教育科每学年度进行2次学期考核。本年9月至次年7月的两个学期的评估成绩用作学年度考核,本年1月至本年12月的评估成绩用作年度考核结果,三年为一周期。

3.考核等次。学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依据考核分数划按4:4:2比例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考核评价细则》及《工作室成员考核评价细则》另见附件。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有序开展。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家庭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室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及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调管理,强化落实与督查,确保工作室各项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2.加强经费投入,提高使用效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单位要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为名师工作室的学习提高和研究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和方便,支持家庭教育名师及工作室成员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活动经费由其所在教育学区或市属学校提供经费支持,要保证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邀请专家指导及观摩考察、参加学术会议、添置书籍资料、成果出版等有关业务活动经费的足额开支,并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每年适当提高经费投入。

3.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管理考核。各单位要细化职责任务,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要为家庭教育名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各单位要保障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学员业务开展时间,对其进行的相关备课、授课、教研、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适当计入工作量,切实保障教师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每年定期组织专项的家庭教育、铸魂育人创新成果奖的评选,同等条件下名师工作室人员优先推荐。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工作室所在单位的家校共育年度综合评估。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家庭教育工作室团队和名师予以表彰奖励。

具体量化考核细则另行公布。

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9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附件:

1.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学员

条件及职责

3.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申报书

4.寿光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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