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潍坊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届潍坊中小学生“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家训是家庭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家族最宝贵的财产,是每个家庭成员“三观”的基石;家风是家族子孙代代恪守家训而长期形成的具有鲜明家族特征的家庭文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评选活动,旨在倡导青少年学生在实践中传承优良的家风家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对各学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3月
三、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年龄在7-17岁之间的青少年。
四、基本条件
参加各级“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评选,需要具备下列“四好”基本条件:
1.在家好孩子。心存感恩,孝敬父母;学会自理,分担责任;勤俭节约,勤做家务。
2.在校好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勤奋好学。
3.社区好少年。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热爱公益,服务社区;邻里和睦,共建和谐。
4.社会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崇尚科学,热爱生命。
除以上条件外,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需参加过2018年-2020年“我说我们的家风家训故事”征文评选并获得市级奖项。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宣传推介。各学校要做好宣传推介,充分发挥“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在班级、学校、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将符合条件推荐的“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二份(盖章),以及相关的证书扫描件,于2021年3月18日前报市教体局,同时报送电子版jyjjtjyk@wf.shandong.cn。联系人:蒋小冰,联系电话:5263628
附件:1.第四届潍坊市中小学生“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
申报表
2.第四届潍坊市中小学生“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
汇总表
3.“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候选人员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第四届潍坊市中小学生“践行家风家训好少年”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所在学校及班级 | ||||||
主要荣誉 | (其中要包括参加“我说我们的家风家训”征文获奖情况) | |||||
简要事迹 | (限500字以内,可另加附页) | |||||
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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