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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小学幼儿园年级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0-03-19 11:07 发布单位: 寿光市家庭教育 浏览量: 839 【公开】

 

1.积极宣传年级的管理策略、规章制度、教育教学业绩,组织家长参与年级家长委员会活动,营造良好的年级发展氛围,打造年级教育教学特色。

2.定期召开年级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年级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年级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年级的发展献计献策。

3.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年级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年级进行沟通协商。

4.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年级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年级管理、文化建设、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年级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年级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年级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积极组织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协助年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组织家长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家长课程的学习、年级家庭教育讲座和家长培训,提升家长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发展。

6.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年级教职工会议、师生大会、教学会议等,与年级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年级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7.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8.支持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及时传达校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反馈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为班级家长委员会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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