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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创建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3-19 11:13 发布单位: 寿光市家庭教育 浏览量: 2864 【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名师培养,积极创建潍坊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室性质与宗旨

潍坊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是在潍坊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的指导下,以家庭教育名师姓名命名,由家庭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及教师学员组成的研究团队,旨在充分发挥名师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加强区域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理论及实践研究,协助完成区域家庭教育工作任务,提升家校共育水平,合力推进全市家庭教育工作。

二、工作室的组成及职责

(一)工作室人员组成

工作室人员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挂牌名师1名,主持工作室工作;二是家庭教育骨干教师成员2-5名,协助名师完成日常工作;三是教师学员若干名,主要是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实习教师。

(二)工作室职责

1.负责骨干教师成员、教师学员的培训和指导。研究规划本区域家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家庭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制定实施学员专业发展计划,组织学员专业培训;协助建立并推进家庭教育教师发展机制和培养指导制度,多方式促进本区域家庭教育教师专业成长。

2.开展家庭教育教学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整合优质资源,进行家庭教育教学研究;探讨家长课程教学的有效方式,研究家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参与家庭教育专业资源开发,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教材编写、视频课程录制等。

3.进行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家庭教育课题,并充分结合区域家庭教育工作实际及需求,进行家庭教育专项研究;着眼于家庭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主动通过项目、专题等形式开展调研、访谈、研讨等活动,为区域家庭教育发展提供解决方案。

4.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围绕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室组成人员职责

1.挂牌名师职责

(1)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周期培训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作出书面总结。

(2)引领成员、学员加强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传授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3)每学期,在本县及本校内完成家庭教育听、评课不少于6节,提供县级及以上家庭教育示范课不少于4节,提供县级及以上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本区域内的家庭教育教师培训不少于1场。

(4)任职期内,至少主持并解决1个有价值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被教育行政部门推介研究报告或论文不少于1篇。

(5)根据需要参与全市家庭教育教师培训、宣讲、课程录制等有关工作。

(6)对成员、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学员成长档案。

(7)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负责工作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审计。

2.成员职责

(1)每学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学年末进行总结,每月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2)在挂牌名师指导下,结对帮带1-2名工作室学员。

(3)组织、协调工作室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会议、教学研讨、课题调研等活动,完成挂牌名师分配的各项任务。

(4)每学期,在本校内完成家庭教育听、评课不少于3节,提供县级及以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提供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5)任期内,围绕解决有价值的家庭教育教学问题,有1篇以上研究报告或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被教育行政部门推介。

3.学员职责

(1)依据个人实际,确立自身发展目标,制定周期内学习计划。

(2)完成挂牌名师安排的听课任务,做好学习记录和案例评析,每学年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

(3)接受挂牌名师的指导,完成挂牌名师安排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周期期满时,完成个人专业成长报告,并公开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

三、工作室申报条件

(一)名师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进取心和献身家庭教育事业的热情。

2.开设过市级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各类家庭教育活动,能在推进家庭教育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

3.出版或参与编写家庭教育领域的著作或教材;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家庭教育专业学术论文。

4.在家庭教育方面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较丰富的指导年轻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

(二)成员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进取心和献身家庭教育事业的热情。

2.担任学校家庭教育骨干教师,独立承担学校家庭教育教学工作。开设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县(区)级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

3.掌握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能熟练运用常用教学软件。

(三)学员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有较强的进取心和献身家庭教育事业的热情。

2.担任学校家庭教育教师,承担学校家庭教育教学工作。

四、工作室的审批程序

1.具备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经所在学校同意推荐。

2.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材料审核、遴选,上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报送。

4.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5.确定市级名师工作室,在潍坊教育信息港公示。

6.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五、工作室的指导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潍坊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负责潍坊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家庭教育负责科室协助做好本县市区内市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

(二)专家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组织专家及相关机构对工作室建设和运行进行业务指导。

六、工作室的考核与评价

(一)工作室的考核

名师工作室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结束后进行周期考核,由潍坊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制订具体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一是名师工作室的自身建设;二是名师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的主要业绩;三是在教学科研中所发挥的作用。

2.考核形式。一是工作室自评并形成1500字左右的自评材料;二是县市区考核;三是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考核。组织成立市、县考核小组,查看原始材料、听取工作室的汇报、现场观摩各类教研活动等。

3.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4.结果使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考核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约谈并亮黄牌,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名师工作室资格;周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为“优秀”的,予以表彰。

(二)工作室成员、学员的考核

由挂牌名师负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备案,并通报至被考核人所在学校,作为年度工作评价的参考。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学员进入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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